都水监丞 都水监丞官名。隋、唐、宋设都水监。掌治水及舟桥税收等事。置使者以主其政令,置丞以协助使者处理政务。《旧唐书·职官志》:“都水监,使者2人,正五品;丞2人,从七品; 主簿2人,从八品; 录事1人,府5人,史10人,掌固3人。” ☚ 都水使者 都指挥使 ☛ 都水监丞官名。隋唐至宋金,都水监的丞称为都水监丞,元则称都水监监丞。 都水监丞职事官名。
职源与沿革秦汉已有都水丞官(《汉书·百官表》上)。都水监丞始置于隋炀帝大业三年(《隋书·百官志》下)。
职掌参领在本都水监公事。外都水监丞,出外治黄河河埽等公事(《玉海》卷124《嘉祐都水监》、《宋史·职官志》5)。
品位从八品(《职源·官品》)。班序在少府、将作、军器监丞之下,太医局正、秘书省校书郎之上(《宋史·职官志》8《元丰以后合班之制》)。
编制二人。又有外监丞一至二人(《宋史·职官志》5)。
简称与别名❶监丞。《宋史·河渠志》3《黄河》下:“(绍圣二年)都水使者王宗望、监丞郑佑。”《长编》卷517甲子:“俞瑾罢都水监丞。” ❷丞水官。《栾城集》卷27《郑佶都水监丞》:“故当今之政,水事为急,以尔佶尝丞水官,练达有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