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 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北宋水利机构。神宗元丰二年( 1079 )为兴建导引洛水入汴河之工程而置。次年( 1080 )改称“都大提举汴河堤岸司”。元丰八年( 1085 )归属都水监。 ☚ 水磨务 疏浚黄河司 ☛ 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官司名。隶都水监。
职源与沿革北宋元丰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始置(《长编》卷304甲申)。元丰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改称都提举汴河堤岸司(《宋会要·方域》16之16)。
职掌主管自任村沙谷口至汴口开运河五十一里,引伊洛水入汴河工程(同上书16之12、13)。
编制设都大提举官一员,其余官吏有差。修河兵有修城拣中崇胜兵五指挥、京东路厢军一千、壮役兵二千共七千兵卒,以及役夫工匠若干(总计劳动日为九十万七千余)(《宋史·河渠志》3、《宋会要·方域》16之10)。
简称提举导洛通汴司、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导洛通汴司、导洛司。《宋会要·方域》16之13;“赐导洛通汴司开河筑堤役兵特支钱。十七日,提举导洛通汴司言:‘清汴成。’”同上书16之15:“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言:……诏非导洛司船辄载商人私物入汴者。”《长编》卷304甲申:“诏改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为都提举汴河堤岸司。”《宋会要·职官》27之12《太府寺》:“诏改都大提举导洛通汴为汴河堤岸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