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可以根据变化的情况,撤销原来遗嘱的全部和部分内容,重订或改变遗嘱内容,使遗嘱符合自己的意思表示。本条第二款规定: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有公证书的以公证遗嘱为准,有数份公证的,以最后的公证为准。 ☚ 遗嘱监护人 遗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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