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内容
遗嘱人在遗嘱中表达的处分其财产的全部意思表示。内容主要包括: (1) 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遗嘱人不受法定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的限制,可以将遗产指定给任何法定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将遗产指定赠给国家、单位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2) 确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财产分配的具体数额。财产数额要清楚、准确。(3) 确定接受其遗产的人应承担的义务。如果遗嘱人对接受其遗产的人有特别要求的(如某项财产使用的特定目的与用途等),应当表述清楚。(4) 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在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指定,也可以指定如律师、生前好友、生前单位的同事或领导等作为遗嘱执行人。(5) 设立遗嘱的时间、地点。遗嘱内容应当合法、具体、准确,以免执行时发生歧义,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