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出卖人取回权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出卖人取回权

指在异地买卖的情形下,出卖人已将货物发运而未收讫全部价金时,买受人在收取货物之前受破产宣告,出卖人可取回其已发运的货物之权利。它的成立应当具备三项要件:(1)出卖人已将货物发运而尚未收讫全部货款;(2)出卖人不知买受人已受破产宣告而发运货物,若出卖人知道买受人已受破产宣告而仍发运货物,视为放弃出卖人取回权;(3)买受人受破产宣告时,货物仍处在运途中,即买受人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取得对货物的实际占有。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对出卖人取回权无明文规定。依各国法律,出卖人取回权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买卖行为,只适用于异地动产买卖,而且动产的所有权已由出卖人转移于买受人。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14: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