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计算公式为: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为调整会计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时间性差额而设置的科目,通过该科目将因时间性差额而少记的所得税递延至以后的会计期间。“递延所得税”帐户是“未分配利润”帐户的调整帐户,其借方反映发生的递延得所税,贷方反映递延所得税的结转。递延所得税的借方余额,是企业未分配利润的抵销数,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未分配利润”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