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名物 > 刑罰類 > 物器部 > 榜牌 > 逃牌 逃牌 táopái 載有逃亡者姓名的牌子。清·黄六鴻《福惠全書·刑名部·逃人·綜論》:“當日有無投遞逃牌。” 逃牌清代关于满洲等旗人或其家奴外逃时向有关衙门报告的呈牌。投递逃牌,在京者限5日,距京200里以内限10日,400里以内限15日。将逃人姓名、年貌、服色、逃亡日期、有无携带军器,以及是初逃,还是屡逃及次数详细报本旗,转咨刑部及步军统领衙门,严行缉拿。外省驻防的则赴将军、都统等衙门投递逃牌,各衙门转咨督抚存案。盛京所属逃人,将逃牌送盛京刑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