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制
由业务部门将商品从仓库运送到要货单位的制度。其方法是: 由业务部门开出提货单据,加注收货单位名称,通过内部传递,预先将提货单交给仓库; 仓库根据提货单上记载的商品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等,把商品从库房内付出,集中到仓库的理货待运场地 (危险品应按规定分开堆放),然后与运输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分清内部责任; 再由运输人员通过运输部门托运或直接送到各收货单位。有两种情况: (1) 本地送货。仓库利用自有运输工具,或交由有关运输部门,按照市内合理的运输路线,将商品送到要货单位指定的地点。(2) 外地送货。仓库将应发出的商品送到车站 (码头),然后再转运给要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