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权“按份债权”的对称,债权的分类之一。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根据连带债权,任何一个连带债权人都有请求和接受债务人全部履行的权利。经一人要求债务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其他债权人就丧失了对债务人要求履行的权利,但却与已经接受履行的连带债权人之间形成了按份债权关系。接受履行的连带债权人必须按照协议清偿其他连带债权人所应得的份额。 连带债权 连带债权在连带之债中,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人的债权。连带债权人的任何一人都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权利。经其中一个或部分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作出全部履行之后,其他债权人就丧失了对债务人要求履行的权利,连带之债中的少数债权人受领了全部清偿之后,该连带之债因义务人的履行而消灭,转变为在连带债权人内部的按份之债。接受履行的债权人有义务依法或依约定份额向其他债权人清偿。 ☚ 连带之债 连带债务 ☛ 连带债权 连带债权多数债权人中的每一个人都享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 ☚ 从债权 按份债权 ☛ 00006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