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违法征收税款罪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违法征收税款罪公务员对于租税或其他入款,明知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犯罪行为。台湾刑法中渎职罪的一种。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行为主体是公务员,不以负有征收租税职务的公务员为限。(2)本罪的行为是征收不应征收的租税或其他入款。租税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依法向人民征收的各种税捐。其他入款则指税捐以外的一切合法收入,如行政规费、行政手续费、诉讼费用等。公务员无法令依据征收税捐或收取其他入款,或虽于法有据,但不依法征收,如明知不应征收而征收,或越出法定税率违法征收等,即可构成本罪。本罪虽属侵害国家法益的犯罪,但被违法征收租税或其他入款的个人,也同时直接受害,因此受害人有权提起自诉。(3)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不应征收的租税或其他入款,而故意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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