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条件
1.访澳旅客在进入澳门时,必须持有有效的续程或回程机票。但具有效证明居住在中国内地或香港的人士则豁免出示上述机票。
2.为访澳旅客所批给的逗留期,除持有中央人民政府有权限机关签发的通行证的内地居民外,均不得超过其护照或旅游证件以及返回或进入其他国家(或地区)许可失效前30日。
3.需持有有效签证或入境许可之人士(第Ⅳ-1项所指的获豁免人士除外)可于抵达本澳时,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辖下之各边境站办理入境许可,或可通过其居住地附近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使领馆预先申领澳门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