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山东人口
山东近代人口,在1840年3000万人口的基础上继续稳步增长。自道光二十一三十年(1840—1850年)人口年平均数达3246万人,与前10年相比显著增加。咸丰元年(1851年)达3300余万人;再历10年,同治元年(1862年)人口达3400余万;再历10年,同治11年(1872年)达3500余万。以后每历10年,就增加100万人,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山东人口竟达37789000人。清代晚期,山东社会矛盾加剧,人口流亡严重,大量农民移往外省,致使人口数量下降,到宣统年间已不足3000万人。中华民国时期,山东人口复又增长。据民国十九年(1930年)山东民政厅秘书处统计股制《山东各县划分区数与户口比较表》所载,人口数为36502636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山东省民政厅调查统计为37826341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山东人口为3803万人。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山东人口增长至4590万人。自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山东人口净增长790万,每年增长50.4万人,年增长率为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