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过失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过失作品内容 我不得不离乡背井。为什么呢?这个嘛,我可不能开诚布公地告诉你,而只能隐晦地暗示一下。 我是本地的一个乡村医生。家就住在警察所的对面。对警察所里的先生们,我总是低三下四奴颜婢膝,真是比对阎王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我非常清楚,这些保护神会给人们带来各种苦难。 宝石能使首饰更加名贵生辉,首饰能使宝石更加璀璨夺目。我和警察所的关系也是如此——我的职业能给警察所带来好处,而他们的营生也能使我增加收入。 由于这种紧密的联系,自然而然,我和警察所长乔克罗博尔蒂就成了挚友。所长多次对我说: 他亲戚有个无依无靠的女儿,打算嫁给我做妻子,这使我很为难,因为我的前妻留下了一个女儿——绍希。我不愿把她交给后娘。这样,春去秋来,我放过了好多完婚的良辰吉日,见过多少体面的和不体面的新娘花轿从眼前经过。可我,只是随着迎亲的队伍,到别人的婚宴上品尝美味珍馐。然后,叹息地独身回家。 绍希已满十二岁,进十三岁了。我希望尽量多积蓄些钱。只有这样,女儿才能与大户人家的子弟结亲。嫁了女儿,我再着手操办自己的婚事。 正在我筹办这笔要紧钱财的当口,图尔希村的霍里纳特·英宗达尔找上门来,抱着我的脚哭泣哀求。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他那孀居的女儿,夜里不幸突然死了。他的仇敌给警察所长写了一封匿名信。诬告是堕胎而死的。现在警察打算把他女儿的尸体弄来检查。 霍里纳特不能忍受对刚去世的女儿进行这样恶毒的诽谤和侮辱。由于我是医生,而且还是所长的朋友,所以他来找我,只有我能搭救他。 拉克什米[1]女神的行踪是难以琢磨的。她既可以堂而皇之从正门而入,也可不请自来,从后面而进。我摇了摇头,意味深长地说道:“这种事情可不简单哟!” 随后我就讲了几个瞎编的事例,吓得霍里纳特老汉战战兢兢,像小孩子一样哭得更惨了。 不必赘述,为了安葬女儿,霍里纳特被弄得彻底破产了。 我女儿绍希以同情的语调问我:“爸爸,这个老头怎么跪在你脚下,这样嚎啕大哭呢?” “去!去!去!”我生气地对女儿说,“这件事与你毫不相干!” 经办这件事后,女儿婚事的款项迎刃而解,结婚的日期都定好了。独生女儿,婚宴当然要准备得非常丰盛。家里没有主妇,女邻居们都主动来帮助我。完全破产的霍里纳特,也怀着感激的心情,为我日夜操劳。 婚礼的前一天,半夜三更,突然发现我女儿绍希得了霍乱。病情发展极快。我尽了最大努力,也无成效。最后,我把药瓶扔到地上,跑到霍里纳特跟前,抱着他的脚,说:“好兄弟,请原谅我,原谅我这罪人!我只有一个女儿,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啊!” “医生先生,你这是干什么?”霍里纳特被弄得莫名其妙,说,“我感激你一辈子,快起来吧!” 我说:“你没有过错,我却使你破产。我所犯的罪孽,使我女儿遭到了报应。” 我对着上苍大声叫喊起来:“我的天啊!我对这位老人犯了罪,我应该受到他的惩罚。天神啊,请救救我的绍希吧!” 说完后,我脱下霍里纳特穿的便鞋,朝自己头上抽打起来,老头连忙从我手里把鞋子夺了下来。 第二天十点钟,绍希全身发黄,离开了人世,永远安息了。 过了一天,警察所长对我说:“喂,别耽搁了,你马上就成亲吧!要不要先派人去打听一下?” 对别人揪心的痛苦,采取这样令人发指的漠不关心的态度,简直使魔鬼也会相形见绌。可是,通过形形色色事件,我早就懂得,对警察所长的这种人道精神,最好还是缄口不言。这一天,所长对我的友情,仿佛成了抽打我的鞭子,使我感到耻辱。 不管心情是多么沉痛,生活却不会停滞。像过去一样,我仍得为食品,为衣着,乃至为烧的柴禾和鞋带,忙碌奔波。 工作之余,当我回到家里独自坐下来时,我的耳边就仿佛缭绕着那怜悯的问话:“爸爸,这个老头怎么跪在你脚下嚎啕大哭呢?” 我用自己的收入,为可怜的霍里纳特盖了一栋茅舍,把自家的奶牛送给了他,还把他典当在高利贷手中的农具家什赎了回来。 我的痛苦和悔恨仍然难以平息。在寂静的黄昏和不眠的夜晚,我总是在想——我那心地善良的闺女,虽然离开了尘世,但是,由于父亲的罪孽,她在阴间都得不到安宁。似乎她在悲伤地问我:“爸爸,你为什么要干这种缺德的事呢?” 我给穷人看病,不再要他们交钱了。看到任何生病的姑娘,总是当成我的绍希在受病痛折磨似的,尽心尽力为她们治疗。 雨季开始了。大水淹没了村庄和稻田,出门就得乘船。大雨滂沱,从早到晚下个不停。 有一天,地主家找我去看病。派来的仆人船夫,急急忙忙,不耐烦地催促我启程。 以前遇到这种情况,出门之前,女儿总是事先撑开我那旧雨伞,看看是不是破了。一再关照我,在这样的风雨天要多多保重。今天,在空无一人的家里,还得自己去找雨伞。这时,不免想起了那张亲切的小脸,我朝锁着的卧室看了一眼,心里想: 对别人痛苦漠不关心的人,上苍是不会赐予他幸福的。我这么想着,走过女儿住过的房间时,心里怦怦直跳。外面传来了地主仆人的叫骂声,我忍住哀思,匆匆出门了。 坐船的时候,我看到警察所前面停了一只舢板。一个农民只是腰里缠着一块布,坐在船上任雨浇淋,我问道:“喂,发生了什么事?” 农民告诉我,昨天晚上,他女儿被蛇咬了一口死了。警察要他从老远的村子里把尸体运来检验,我看到,他把自己仅有的一件上衣,盖在了死去的女儿身上。 地主的仆人不愿再等,把船划走了。 下午一点钟,我出诊回来,那个农民缩成一团,仍坐在船上。警察先生根本就没有来检查,我给他送了点食物,但他没有吃。 我急急忙忙吃了饭又出诊了。傍晚回家后,只见那位农民完全像个幽灵,坐在原地。问他时,已不能答话了,只是呆呆地望着我。此时,对于他来说,这河流、村庄、警察所,乃至这乌云密布,潮湿肮脏的整个世界,都如一场噩梦。经过反复询问,我才知道: 有一次,一位警察来过,问他带钱来了没有,他说他一贫如洗,身边什么也没有,警察说了声“那就像现在这样坐着等吧”就扭头走了。 这样的场面,过去就屡见不鲜,不过熟视无睹罢了。可今天却不同了。无论怎样,我再也克制忍耐不住了。我仿佛听到我女儿绍希那怜悯颤抖的嗓音,在阴沉的天空中回荡。这位失去女儿沉默不语的农民,所受的无以复加的痛苦,仿佛在撞击我的胸膛。 我忽然像旋风一样,冲进了警察所长的家。所长正安闲自在地坐在藤椅上,吞云吐雾地吸着烟。旁边坐着他那刚从家乡来的姨父,他就是那位准备把女儿嫁给我的亲戚。我愤懑地质问所长:“你们到底是人还是魔鬼?” 说完后,我把当天挣来的所有的钱,都掏出来,放在所长面前,说:“你们想要钱花,都拿去吧!死的时候再带进棺材!请求你们现在就放了那个不幸的农民,让他回去安葬女儿!” 我和所长那渗透无数被压迫者眼泪的友谊,在这场风暴中完蛋了。 不久之后,尽管我拜倒在所长脚下,一再颂扬他的好心肠,多次检讨自己的过失,但是,最终仍然不得不离开故土,远走他乡。 (孟历)一三○七年帕德拉月 赏 析 面对他人的痛苦,如果不曾同样经历,便无感于那种悲痛和绝望。这就是人性的微妙。 对于一个父亲而言,痛失爱女,其情可悲可怜。老汉霍里纳特孀居的女儿暴病身亡,却被人指因堕胎而死,这是何等的毁谤和屈辱。女儿的死对他已是沉重的打击,又怎堪爱女死后还要背负莫须有的恶名?这个无助的父亲无奈之下向“我”求助,并为安葬女儿竭尽所有。 但小说的主人公“我”最初却并没有意识到这种痛苦,甚至并未对此怀有恻隐之心。即便“我”爱女如斯——因担心爱女不被后妈善待,而迟迟不愿再娶,且因恰有爱女待嫁,便以“帮助”之名,理所当然从霍里纳特老汉那里获得了一笔收入,用作女儿结婚的款项。同样是作为父亲,又同样是为着女儿,“我”的眼里只有自己女儿的喜事,内心泛滥着如此肮脏、不义的暗涌,而对另一个父亲失去女儿的伤痛无动于衷。这已不仅仅是对别人的痛苦袖手旁观的冷漠和麻木,而是更进一步的良知泯灭和人性缺失。 面对单纯而善良的女儿绍希怜悯的问话,“我”竟只有呵斥。是同情已经成为需要斥责的东西,还是“我”要刻意地回避良知的诘问? 但有些痛苦只有亲身体会到了,方知其深其重。报应似乎来得太快。绍希在新婚前夜,不幸染上霍乱。作为一个医生,眼睁睁地看着病魔肆意吞噬着女儿的生命而无能为力,这真是一种无以复加的剥肤之痛!当绍希最终离开人世,“我”再也无法对“我”的罪孽和绍希充满悲伤和怜悯的追问释怀,也彻悟了“对别人的痛苦漠不关心的人,上苍是不会赐予他幸福的”。 人生的遗憾,莫过于对过去的追悔。从此,“我”开始了赎罪的历程,并在无尽的懊悔和对女儿的追思中度日。当同样的场景再次出现,当“我”看到一个被蛇咬死了女儿的父亲,带着女儿的尸体来警察所检验,却因没有钱而停尸大雨中时,“我”对那个父亲的痛楚感同身受,且这种痛楚更真切、强烈地撞击着“我”的心。这位农民像个“幽灵”,没有了生命,没有了思想,珍爱和保护女儿已经成了无法实现的幻想,他似乎飘忽于整个现实之外,这个乌云密布、潮湿肮脏的世界是如此地丑恶扭曲、令人压抑。“我”于是再也无法缄默不语、袖手旁观,借着良心与人性的撞击,“我”有了怜悯和保护弱者的举动。但由此产生的后果是,“我”竟无法在本地容身,而不得不远走他乡。 在这篇作品里,泰戈尔把父女的感情和对穷人的同情完美地糅合在一起,挖掘和表现极为深刻,讽刺意味很浓,笔锋直指警察当局欺压百姓、敲诈勒索、横行乡里的罪恶,以及他们对生命的冷漠和对人性的戕害。而现实又令人们世故、冷漠和麻木。“我”就是这其中的代表。“我”深知警察所“阎王”般的罪恶,深知其带给百姓沉重的苦难,但仍视其为“保护神”,屈服于它,并凭借“我”的职业与警察所的营生之间互惠互利的关系,而与之沆瀣一气,成为一个剥削者和压迫者。“我”的女儿突染恶疾而亡,警察所长竟在此时迫不及待地催“我”完婚,令“我”看清了他们的冷漠无情和伪善,他们的眼睛里从未看见“人”字;也看清了原来的自己,自己也曾经熟视无睹于他人的苦难。警察所长此时不再是“我”的“保护神”和依恃,而成为“抽打我的鞭子”和耻辱。可以说,女儿的死,将作品中三个父亲的遭遇联系在了一起,也使“我”实现了人性的反省与回归。“我”对警察所长的痛斥,便意味着“我”与这一官僚机构的决裂,也意味着“我”不再是“魔鬼”的奴才,而变回了真正有血有肉有人性的“人”。但这最终却成为一种“过失”,这种人性的回归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下竟成了非常态的举动,因为整个社会似乎只存在着横行霸道的“魔鬼”和受苦受难的“幽灵”,已经没有了“人”的容身之所。作品通过“我”的见闻和经历,揭示了英国殖民统治下印度官僚机构的黑暗与罪恶、人民遭受的不幸和苦难,同时饱含着对人性的深沉呼唤。泰戈尔是“人类爱”的信奉者和宣扬者,他渴望用爱来解除人间的痛苦,虽然这种抽象的爱并不能解决不合理的社会问题,但他对民众的同情与爱却是真挚而深切的。这爱的理想对于处在殖民统治和封建压迫下的印度社会现实来说,对比如此鲜明,极易在人们心灵中唤起善良的感情。 (蔡 晶) 过失ɡuòshī由于疏忽而犯的错误或导致的犯罪 过失guòshī【释义】 过失guò shī因疏忽而犯的错误。《管子·山权数》:“晋有臣不忠于其君,虑杀其主,谓之公过。诸公过之家,毋使得事君。此晋之过失也。”《惜往日》:“虽过失犹弗治。” 过失guò shī名词。因疏忽而犯的错误,用于贬义。 过失(同)缺点 错误 过失guò shī过错:在你琏二爷还无妨,只是鸳鸯正紧女儿,带累了他受屈,岂不是咱们的~。(七四·1799) 过失guò shī因疏忽而犯错误:看得薛蟠实系泼酒失手,掷碗误伤张三身死,将薛蟠照~杀人,准斗杀罪收赎。(九九·1278) 不是、不韪、错误、过错、过失、愆尤、罪过、罪戾、罪愆、罪尤;功绩、功劳、功烈、功勋、劳绩、勋绩、勋劳○不是bù·shi(名)错处;过失:好意劝他,结果倒落个~|你先动手打人,这就是你的~了|她说了你许多~。 ○不韪bù wěi(名)〈书〉过失;不对:冒天下之大~。 ○错误cuò wù(名)不正确的认识、行为:要做工作就免不了有~|大~不犯,小~不断|有~就改。 ○过错guò cuò(名)过失;错误:在这件事上不仅你有~,我们也有责任。 ○过失guò shī(名)因疏忽而犯的错误:~有大有小|他没有任何~|由于自己的~,给家人带来了痛苦。 ○愆尤qiān yóu(名)〈书〉罪过;过失:功成身不退,自古多~|从前~,悉不计较。 ○罪过zuì·guo(名)过失:这是我的~|他有什么~,要受这样的苦。 ○罪戾zuì lì(名)〈书〉罪过:免于~|赦其~|若有隐匿,自干~。 ○罪愆zuì qiān(名)〈书〉罪过:尽力答明主,犹自招~| 自信今生无~。 ○罪尤zuì yóu(名)〈书〉罪过:不以~而见弃|~当万死。 ●功绩gōng jì(名)功劳和成就:不朽的~|丰功伟绩。 ●功劳gōng·láo(名)对事业的贡献:~簿|没有~也有苦劳|~只能说明过去|~再大,也不能居功自傲|立下汗马~。 ●功烈gōng liè(名)〈书〉功绩:~著于时|铭记其~,以示子孙|~炳然。 ●功勋gōng xūn(名)指对国家、人民作出的重大贡献,立下的特殊功劳:~卓著|为人民的解放事业立下了不朽的~。 ●劳绩láo jì(名)功劳和成绩:不会抹杀你的~|用绘画来表现思想,是漫画最大的~。 ●勋绩xūn jì(名)功勋和业绩:永留史册的~|~彰显|赫赫~|如此~,青史彪炳。 ●勋劳xūn láo(名)很高的功劳:有着卓著~的老劳模|他从不以过去的~作为伸手的资本。 功劳←→过失gōng láo ← → guò shī功劳:对事业贡献大。 过失guò shī〖名词〗 过失/小过失/罪过/高、低/高/高远1/很高/低 ☚ 缺点2 过失 ☛ 过失 过失过(过差;过尤;过咎;过眚;过累;过罪;过愆;过误;过端;过错;过阙) 佚 尤(尤累;尤违)訧 累 违(违失;违谬) 咎 败(败阙) 衅(衅眚;衅过;衅愆;疵衅) 悔(悔愆) 眚 短(短行;非短) 罪(罪过;罪负;罪失;罪咎;罪愆;罪戾) 错 愆(愆尤;愆失) 訾 瑕(瑕玷;瑕摘;瑕秽) 骞 愆(愆尤;愆谬;愆失;愆佚;愆负;愆违) 蹉失 疵吝疵咎 疵戾 疵玷 疵悔 鄙误 遗误 遗缺 遗失 蹉失 疚负 玷漏 另见:︱优点 ☚ 过失 小过失 ☛ 罪过 罪过恶 辟 咎(咎戾;咎责;咎罪;咎衅;罪咎;衅咎;瑕咎) 愆(愆尤) 辜(罪辜) 訧 舋 瘕 孽罪戾 罪愆 罪尤 罪殃 罪邮 罪悔 罪累 罪辜 罪祸 罪瑕 罪眚 衍尤 疵戾 过辟 过衅 负累 滓累 悔戾 愆戾 孽愆 辠尤 辠戾 辠过 另见:罪行 犯罪︱劳绩 ☚ 小过失 高、低 ☛ 过失guò shī过错。《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其举直言极谏,能指朕~~者各一人。” 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劳动法中的过失指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的领导人或劳动者,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给国家、集体和人民造成不良后果,但轻信这种后果可能避免而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致使不良或严重后果发生。这种后果,有关人员应承担违反劳动法的责任。 过失中国古代法律用语,指“不意误犯”(《晋书·刑法志》引张斐律注序)。较早见于《周礼·秋官》,并将其列为“三宥”之一。汉代以后,过失减轻处理成为定制。汉律规定,故意杀人者处死,但过失杀人不坐死。《唐律疏议·斗讼》规定过失为“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的犯罪,“诸过失杀伤人者,各依其状,以赎论”。宋、元、明、清各代法律规定相同。因业务误杀,唐律减故杀之罪,明、清律仍准收赎。 过失社会关系参加者对其违法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该注意而未注意,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在不同法的部门表现为:(1)刑法上,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中国刑法将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在中国,过失犯罪,只有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2)民法上,过失为过错的一种形式。即应注意且能注意而未注意的一种状态。中国民法理论中,根据注意的程度而分为重过失和轻过失。重过失指显然欠缺一般人的注意。轻过失又分为抽象轻过失和具体轻过失。重过失和故意一样,当事人不能预先免除,对造成损害结果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对轻过失的责任,依事件的性质决定,允许当事人可预先约定加重、减轻或免除。 过失❶刑法上指行为人在犯罪时的主观心理状态之一。分为两种形态:(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如某人抽着烟进入仓库,出仓库时又随手把烟头扔在仓库,以致发生火灾。(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过于自信,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如猎人在猎物附近发现有人,但轻信自己的射击技术绝不会击中人,仍向猎物射出,从而击中了人。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类似,都预见到了危害后果的可能性,但二者对这种后果的态度不同。自信过失是轻信结果可以避免,间接故意是有意识地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中国法律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过失 过失过错的形态之一。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损害后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以致造成损害后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前者称之为疏忽,后者称之为懈怠。无论是疏忽还是懈怠,都是行为人对受害人未尽到应负的注意义务,都属过失。对注意义务的判断,有不同的客观标准: (1) 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即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人只用轻微的注意即可预见的情形。如果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难以注意的,尽管行为人没有避免损害,也是尽到了注意义务,不能称之为有过失。(2) 在法律上、经济上、身份上具有特殊注意义务的人,应有平时如处理自己事务一样的注意义务。这种注意义务的要求因与其特殊的职业、职务、身份等所需的要求适应,远比普通人的注意义务要求为高。根据法律对行为人的注意义务的要求的不同,过失又分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 前者指行为人没有违反法律对一般人的注意义务的要求,但没有达到法律对具有特定身份人的较高注意义务的要求;后者指行为人连法律对一般人的注意义务的要求都没有达到。 ☚ 间接故意 共同过错 ☛ 过失 过失刑事诉讼名辞。亦指所造成犯罪后果,并非行为人的故意,而是意志以外或不能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谓之过失。《晋书·刑法志》: “不意误犯,谓之过失。” ☚ 国子监生员不事课业违戾规矩 过失杀伤 ☛ 过失过错的一种。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心理状态。民法上的判断标准是视行为人是否尽了应尽的注意。按程度通常可分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这种区分的意义是:1.据以确定共同致人损害或双方均有过错而造成损害情形下的民事责任的分担。2.某些单务、无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如赠与人、出借人和义务保管人等,对一般过失可不负责,但对重大过失则应负责。参见“注意”。 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有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的心理状态。分为两种:疏忽大意的过失(对危害结果应当预见也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已有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根据我国刑法,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过失 过失culpable error;negligence;fault又称“过错”。称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不会发生或者自信可以避免的心理状态。“故意”的对称。例如,疏忽大意造成的事故,以及已经预见但采取措施不当,如船舶航行中避让措施不当等。根据行为人注意程度不同,中国学理上一般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轻过失。前者指按照一般人的预见能力要求预见或者没有尽到一般人应当尽到的注意义务;后者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而轻信其不会发生或者没有尽到特定事务上的注意义务等。 ☚ 无过错免责 故意 ☛ 过失❶刑法上指行为人在犯罪时的一种心理状态。可分为两种: (1)疏虞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社会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例如某人夜间驾驶汽车,以为夜静人稀,不会发生意外,竟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结果撞死行人。(2)懈怠过失。即行为人预见社会危害结果可能发生而过于自信,轻信其可以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例如某人自持技术高超、经验丰富,在市内驾车,违反交通规则高速行驶,以致撞死行人。这种过失与故意相似之处在于,犯罪人都预见到社会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对这种结果采取不同的态度。在故意的情况下,犯罪人希望或有意识地放任社会危害结果的发生; 在懈怠过失的情况下,犯罪人轻率地自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在我国,过失罪须有明文规定才负刑事责任。 过失民法和刑法中的过失有不同的含义。在民法中,过失是过错的一种形式。指应当注意、能够注意却没有注意的状态。按注意的程度,可分为重过失和轻过失。重过失是指明显地欠缺一般人的注意,而轻过失则分为抽象轻过失和具体轻过失。抽象轻过失是指缺少像那种有相当知识、经验和诚实的人处理事务时的注意和谨慎,轻过失是指欠缺像处理自己事务一样的注意。刑法中的过失则是指犯罪时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失 过失negligence民法和刑法中的过失有不同的含义。在民法中,过失是过错的一种形式。指应当注意、能够注意却没有注意的状态。按注意的程度,可分为重过失和轻过失。重过失是指明显地欠缺一般人的注意,而轻过失则分为抽象轻过失和具体轻过失。抽象轻过失是指缺少像那种有相当知识、经验和诚实的人处理事务时的注意和谨慎,轻过失是指欠缺像处理自己事务一样的注意。刑法中的过失则是指犯罪时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 过错 过失责任 ☛ 过失negligence 过失neglig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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