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理由又称“合法辩护”。英美刑法规定的可以用来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辩解的理由。如果这些理由成立,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常用的辩护理由有以下几种: (1) 被告人精神错乱,其犯罪行为是神经失控造成,不负刑事责任。(2) 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不应负完全的刑事责任。(3) 被告人醉酒,其犯罪行为是在酒精的作用下实施的,但故意使自己喝醉后去实施犯罪行为的,不能以此作为辩护理由。(4)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出于自卫,以暴力对付暴力。(5)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出于紧急避险,用较小的危害防止较大的危害。(7)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受他人胁迫实施的,并非出于自愿,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