辇运司 辇运司官署名。宋代置。掌督运京师物资。《宋史·职官志七》:“拨发司、辇运司:掌以时起发纲运而督其滞留,以供京师之用。” ☚ 泥厦局 牛群司 ☛ 辇运司 辇运司宋分设于主要漕运河道的漕务管理机构。有掌督催京东诸州自广济河起发纲运、供输汴京事务的广济河都大辇运司;和仁宗时以三门白波发运司改置,掌督促陕西诸州沿渭、黄、汴河起发纲运供输京城事宜的三门白波提举辇运司。 ☚ 发运司 提举茶盐官 ☛ 辇运司官署名。宋置,掌以时起发纲运,督其滞留,以供京师需用。(1)三门白波提举辇运司。掌陕西诸州自渭河黄河起发纲运,以供输京师开封。本称三门白波发运使,置发运使发运判官各一人。仁宗时废发运使,由发运判官领其事。后改名三门白波提举辇运司,置都大提举辇运公事一人,同提举辇运公事二人。(2) 广济河都大辇运司。掌京东诸州自广济河起发纲运,以供输京师开封。始设广济河催纲朝臣,后改称广济河都大辇运司。元丰与元祐年间,又分别改称为清河辇运司。与广济河管勾催遣辇运司。 辇运司官署名。
职源北宋真宗朝已有差遣官专职领广济河催辇运事(《长编》卷53咸平五年十月癸未)。仁宗天圣六年十二月,见置广济河辇运使(《长编》卷106)。其治所为广济辇运司(《宋会要·职官》42之18)。它如三门、白波、河阴、清河均有辇运司(《长编》卷299乙酉、卷345甲午、卷252庚午)。
职掌掌所在河道起发盐、钱等纲运,督察滞留,以供应京师用度(《宋会要·职官》42之18《发运使》)。
编制北宋辇运司计有广济(清河)、河阴、三门、白波、汜水辇运司等。官额有辇运使、都大管勾催遣辇运司、都大提举辇运司等名目(不并置)(《长编》卷106十二月、卷252庚午、卷299乙酉、卷391己巳,《宋会要·职官》42之18《发运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