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手批发
亦称“转批业务”。国营零售商店代替批发企业向城乡合作店组和个体商贩比照商品批发价格销售商品。零售企业经营转批业务,先以商品批发价从批发企业购进商品,再比照批发价格将商品转手批发给合作店、组和个体商贩。其间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开支,由批发企业按转批商品销售额结合规定比例给予补贴。此种补贴称为“转批折扣优待款”,简称“转批折扣”。零售企业向批发企业收取“转批折扣”有两种方式: (1) 在从批发企业进货时,按转批商品计划事先从应付货款中扣除应收取的折扣优待款,实付货款低于商品购进价的差额,作为商品进价与售价的差额记入“进销差价”帐户。(2) 在转手批发业务实际发生后,定期按实际转批额和规定的折扣率计算应收取的折扣优待款,并向批发企业收取。所收到的折扣款则冲销已销商品进价成本,即贷 (减)“营业成本”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