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亲 <子洲>一种三方联姻结亲的落后婚姻方式。甲乙丙三方,经人撮合,甲方之女许嫁丙方之子,乙方之女许嫁甲方之子,丙方之女许嫁乙方之子。这种情形也是由于各方儿子有弊病而不得已为之,只不过较之换亲(见“换亲”条),可以避免因互换女子作儿媳所造成的更大弊端。
转亲几家女儿轮转为对方儿子之妻的连环式结亲方式。由古代互易婚转化而来,至今在中国某些农村地区仍存在残余。由于娶媳采礼昂贵,只好以女儿作为活的采礼来换取儿媳。转亲往往是包办买卖所致,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禁止。 转亲 转亲婚姻习俗。亦称“转房婚”。是古时“夫兄弟婚”、“妻姊妹婚”的残余形式。兄亡寡嫂转嫁弟弟;弟亡,弟媳转嫁兄长;姊亡妹续嫁姐夫等同辈转房,也有嫡子继娶父妾,侄儿继娶叔伯嫂母之例。古代转房婚兄死后,嫂转嫁弟时,弟如己有妇,寡嫂只能做副妻或妾。在旧社会,女子出嫁后被认为是夫家的财产,因此寡妇必须留在夫家内转嫁。此俗现仍存在,但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也消除了多妻性质。 ☚ 招幌 斩衰 ☛ 0001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