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灯duò dēng关中民俗,即结婚的新郎,当年正月十五日的晚上,和新娘要在丈人家过夜,谓之~。所谓躲灯,实则是到丈人家去引灯(引新娘这盏灯)。灯,喻谓新娘的命。从此引回以后,要在丈夫家亮堂一辈子了,不能再回娘家了。有些地方风俗,躲灯还分了个大小之分,大者三天,小者一天一夜。 躲灯duǒ dēng <延长>新婚媳妇第一年正月十五,不在婆家过,須回娘家避邪,称做~。 躲灯五6611动婚后第一个元宵节,新媳妇回娘家。中原官话。青海西宁〖 〗。   躲灯 躲灯旧时节俗。海阳县等地盛行。婚后第一个元宵节,媳妇不得在婆家过夜,俗传第一个元霄节新妇如在婆家,“看见灯,死公公”。以此,一般在正月十三或十四日,新娘由舅、姑或姨接至娘家,节后十六或十七日送回婆家。 ☚ 催生 艄公 ☛ 00010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