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家庭经济Household Economy of Viet Nam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对家庭副业的新称谓。1979年前称为家庭副业,并认为是私有制的残余与资本主义的自发势力,多方限制。实行新经济政策后,国家认定越南的家庭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国营和集体经济的重要补充,并采取措施鼓励农业合作社社员、国营农场、林场、新经济区以及大城市和工业区的职工,利用业余时间经营家庭经济。1984年,家庭经济向社会提供了80%~90%的蔬菜、水果、鱼、蛋、肉和手工业品,满足了社会需要,增加了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