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承受公事内臣以内侍差任走马承受公事者之谓。《长编》卷166庚申:“复置麟府路走马承受公事内臣一员。”《宋会要·职官》41之123:“《两朝国史志》:走马承受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
品位由节度使(从二品)武臣充(《长编》卷52己卯、卷1九月)。
品位閤门祗候(从八品)以上大使臣至诸司使、将军或内侍,带“使”名,供奉官(从义郎,从八品)以下不带“使”,称巡检(《宋会要·职官》48之129)。
品位视所带官职,高下不等。或以保和殿大学士(正三品)、或以监察御史(从七品)、刑部侍郎(从三品)、宣抚使充。绍兴十一年后,权位几亚于宣抚使(《宋会要·职官》41之1—17《宣谕使》)。
品位视所带官阶。如剑南两川招安使内侍王继恩为昭宣使(正六品);或以武臣诸司使、副(从七品以上)差充(《长编》卷35正月、卷46甲午)。
职能为经制使治所。招募、节制军马,措置两河(河东、河北路)抗金军事,或征讨内部叛军(《要录》卷7丙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