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书 ☚ 赦文 德音 ☛ 赦书司法文书的一种。对有罪者给以免罪的文书,首见《魏书·高崇传》:“及尒朱荣之死也,帝召道穆付赦书,令宣于外。”源于赦令,《史记·越世家》中有“明日遂下赦令”的记载,《论衡》中说赦令四下,万刑并除。到唐代正式形成一种文书体,凡改元大赦、特别恩赦,以及其他形式的赦免,均用赦书。对此,白居易曾有描述:“赦书逢驿骑,贺客出都门”,其下达有一定的程序,通过驿使送达。并用的还有赦旨等。
赦书免罪的文书。《魏书·高崇传》:“及尒朱荣之死也,帝召道穆付赦书。令宣于外。” 赦书中国古代赦免罪犯的文书。《唐律疏议·名例》:“赦书原罪,皆据制书出日昧爽(黎明)以前并从赦免 (指发出赦书之日黎明以前犯罪一律赦免)”。其发布程序,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其有赦之日,武库令设金鸡及鼓于宫城门外之右,勒集囚徒于阙前,挝鼓干声讫,宣诏而释之。其赦书颁诸州,用绢写行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