赀选zī xuǎn 选用郎官的方法之一。西汉初年,凡有赀财十万以上(后改为四方)者可以为郎。但以此为郎者须自备鞍马、服饰、兵器到京"上任",还要承担郎署的一部分经费。《史记·田叔传附子田仁》:"其后有诏募择卫将军舍人以为郎,将军取舍人中富给者,令具鞍马绛衣玉具剑......(卫将军)谓两人曰:各自具鞍马新绛衣。"《汉书·杨恽传》:"郎官故事,令郎出钱市财用,给文书,乃得出,名曰'山郎'。移病尽一日,辄偿一沐,或至岁余不得沐。其豪富郎,日出游戏。"参看《汉书·景帝纪》后元二年。 赀选西汉实行的一种选官制度。以资产为条件出任郎官。当时规定,商人以外的富人,可以自备车马服装,到京城长安(今陕西西安)等候任用。初定为家资十万钱才有资格赀选为郎,景帝时减为四万钱。郎是皇帝的侍从,“掌门户,出充车骑”(《汉书·百官公卿表》),可以补授别的官职。为郎是地主阶级子弟出仕的重要阶梯。《史记·司马相如传》:“以赀为郎,事孝景帝,为武骑常待。”后称纳资为官者为赀郎。 赀选西汉时有赀(财产)五百万钱以上,可以为郎, 自备车马服装,到京师长安(陕西西安)等候政府选用,称为“赀选”。 《汉书·张释之传》曰:“以赀为骑郎”。注引如淳曰:“《汉注》,赀五百万得为常侍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