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人口
【释文】: 是指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包括:从事林、牧、副、渔)或从事与其相关的劳动来获取全部或大部分收入的劳动人口,以及由他们扶养的,经济上不能自立的人口总称,通称“农民”。 我国认定农业人口的标准,不仅著眼于居住在农村,而且指他从事的生产及工作性质。我国在1982年人口普查时规定,农业劳动人口包括:(1)从事农业的劳动者;(2)从事林业劳动者;(3)从事牧业劳动者;(4)从事渔业劳动者;(5)从事狩猎业劳动者;(6)农、林、牧、渔生产大队负责人;(7)农业机械操作人员;(8)其他农、牧、渔劳动者。 据1967年抽样调查,我国当时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以上。近年来随著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农业人口比例逐渐减少,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