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三近说
《金瓶梅》作者问题的一种观点简称。倡论者为张远芬。见《金瓶梅新证》一书。贾三近(1534——1592),明代文学家。字德修,号石葵,山东峄县人,嘉靖三十七年进士,隆庆二年以博学宏词选翰林庶吉士,后授吏科给事中,擢太常少卿,累官至兵部右侍郎。此说的主要依据是:一,《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之“兰陵”,即山东峄县,贾三近符合这一最重要的条件;二,从生平经历看,他完全有资格被称为“嘉靖间大名士”;三,《金瓶梅》的成书约在隆庆二年至万历二十年之间,于贾三近的生活年代正相契合;四,贾三近是皇帝近臣,官至正三品,其“阅历、见识和经验”,为创作小说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五,《金瓶梅》中运用大量的峄县方言、北京方言和华北方言,而贾三近一生分别在上述地区长期居住过;六,身为谏官,他几乎是以“指斥时事”为业的;七,小说中有几篇文字水平极高的奏章,而贾三近正好精于此道;八,小说中的宇文虚中就是贾三近的自我形象,第四十八回曾御史驳斥蔡京条陈更盐钞法的情节,与发生在贾三近身边的事十分相似:九,小说中有多处有关元明戏曲的描写,贾三近有这方面的生活积累;十,贾三近前后三次共十年的时间在家中闲居,在物质生活和时间条件上,都有创作小说的充分保证;十一,贾三近写过小说,有《左掖漫录》一书,似是《金瓶梅》最初的原稿。此说提出后,颇为学人注目。有学者撰文说: “张的考证说服力很强,虽尚不能说是定论,但巳使《金瓶梅》的作者呼之欲出矣。”郑庆山在《金瓶梅论稿》一书中,辟有专章《<金瓶梅>与<峄县志>》,对此说有所发挥,提供了诸多新的例证。但提出商榷者亦不少,认为此说所举的例证“都是猜想”,极不可靠,并对倡论者的治学态度及方法进行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