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费彝民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费彝民1908—1988江苏苏州人 费彝民
费彝民
费彝民1908—— 1988江蘇蘇州人,1908年 (清光緒三十四年) 生於上海。1925年畢業於北京法文高等學校。三十年代初期,入天津《大公報》工作。曾任經濟課主任兼编輯部書記。1935年參與上海《大公報》籌備工作。上海淪陷後,留在上海堅持抗日救國活動。1945年抗戰勝利後,任上海《大公報》副經理兼社評委員。1948年香港《大公報》復刊,調香港任經理。1949年5月後,兼任上海《大公報》經理。1950年當選為上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會議代表。1955年起,被特邀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三、四、五届全国委員會委員。1975年後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1980年第五届全國人大會議第三次會議選為人大常委會委員; 同年又選為全國政協第五届常委會委員。1981年任憲法修改委員會委員。後為第六、七届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副主席,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香港特别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香港《大公報》社社長。1988年5月18日病逝於香港。終年80歲。 费彝民(1908—1988)近现代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笔名执中、夷明。费穆弟,费康兄。1925 年北京高等法文学堂毕业。曾供职于北京陇海铁路总公所。1930 年任天津《大公报》驻辽宁通讯记者。1945 年任上海《大公报》副经理兼社评委员。1948 年香港《大公报》复刊,任经理、社长。1950 年任中南军政委员会文教委员会委员,1952—1988 年任香港《大公报》社长。曾任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费彝民 费彝民1908—1988香港著名的新闻工作者。曾用执中、夷明等笔名。原籍江苏苏州。1908年12月22日出生于上海。毕业于北京高等法文学堂,曾担任该校学生会主席。原已内定接收法国奖学金前往法国格诺勃高等电机学院学习,后因上海发生五卅惨案,领导学生进行罢课,放弃留学。离校后自修法国文学史,完成了法国函修学校学业,1930年进入天津大公报馆工作,曾撰写《产业救国及其方案》等长篇文章。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任大公报驻沈阳通讯员,目击日军侵占沈阳的经过。后去北京为日内瓦国际联盟李顿调查团担任法文翻译。曾连续发表《航空救国》等文章。发起并组织全国航空救国募捐运动,利用其基金利息在北洋大学开办航空工程班。1932年任天津大公报编辑部书记、文书课和经济课主任。受到总经理胡政之的重视,后被任命为总稽核。1937年“八·一三”淞沪抗战时,任大公报上海分馆社评委员,发表文章支持中国军队的抵抗行动。抗战期间,奉报社之命留沪,为《文汇报》、《正言报》、《译报》、《申报》、《中美日报》等撰写社评。1945年应国民党政府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的邀请,赴台北参加日本投降典礼,并发表长篇报告。自1948年8月15日《大公报》在香港复刊时起至1988年,一直担任香港大公报社社长职务。曾任上海新闻学院董事、上海民治新闻专科学校董事、广州岭南大学董事。解放后,历任中南行政区文教委员,政协第二、三、四、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第四、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常委委员,全国记协副主席,广州暨南大学副董事长,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骆何民 晋阳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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