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
贫困人口通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用绝对贫困标准确认的贫困人口,即按维持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生存所需的人均最低生活费用设立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或贫困线,以此作为确认贫困人口的标准,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此标准的即为贫困人口,目前国际上常用的调查贫困线的方法有市场菜篮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贫困标准和生活形态法等4种; 二是指以贫困标准确认的贫困人口,即根据居民家庭抽样调查的资料,按家庭收入水平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然后按照一定的百分比分成若干等,最末等即为贫困人口。国际上习惯采用五等份分法,按20%的比例分成五组,然后在高收入组和低收入组中分别切出占总调查户数5%的更高收入户和更低收入户,作为最高收入户和最低收入户,这5%最低收入户的人口即为贫困人口。我国统计部门目前公布按五等份分法计算的城镇居民家庭收支调查资料,分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收入户、高收入户五组,每组各占总调查户数的20%。同时,为了进一步分析低收入户的情况,又将低收入户再分为最低收入户和低收入户两组,各占总调查户数的10%,并将占总调查户数5%的更低收入户作为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