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暨汇兑监理署
建议及辅助总督制定和施行澳门地区的货币、金融、兑换及保险政策的组织。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由行政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下设咨询会、监察委员会及4个处、5个办公室。该署实行行政、财政及财产自治。其职责为:(1)通过传达资讯及就向其提出的问题发表意见,建议及辅助总督制订及施行货币、金融、外汇、保险等政策;(2)研究及建议执行货币、金融、外汇及保险政策的必要措施,并促进其施行;(3)根据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通则及规范货币、金融、外汇及保险活动的法规,指导、统筹及监察上述市场,注意其正常运作,并对该等市场的经营人进行监管;(4)在货币、金融及外汇政策的范围内,确保货币的内部平衡及透过保证澳门货币的自由兑换,确保澳门货币对外的偿还能力;(5)行使中央储备库职能以及外汇、黄金及其他对外支付工具储备的管理人职能; (6) 在澳门地区与外地之间货币及金融关系上充当中介人; (7) 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并为此目的,而行使最终再融资的职能;(8) 法律所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