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主要内容有:❶按照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要求,1994年自治区实行分税制,建立健全了中央和地方税收征管体系。 ❷理顺财政与企业的关系。变“减税让利”、“放水养鱼”的扶持企业为“培植财源”、“以财养税”的办法。 ❸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依法增加对科技教育的投资。 ❹规范企业财务制度。通过宣传实施《两则》、《两制》,变过去对企业财务微观直接管理为宏观间接管理。 ❺强化预算管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重新界定了财政供给范围,将一部分财政供给单位由全额向差额、由差额向自收自支过渡。 财税体制改革“财政与税收体制改革”的简称。1994年我国进行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 (1) 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实行分税制;(2) 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原则,进行工商税制改革;(3) 改进和规范复式预算制度。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所进行的力度最大、成效最明显、影响最深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财税体制改革。参见“财政体制改革”、“税收体制改革”、“复式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