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存放在银行,尚未支用的财政资金。中国金融机构财政存款1994年为833.3亿元,1995年为1003.2亿元,1996年为1271.0亿元,1997年为1572.4亿元,1998年为2187.9亿元。1999年年底为2128.06亿元。国家银行财政存款1994年为833.3亿元,1995年1003.2亿元,1996年1271.0亿元,1997年848.1亿元,1998年1215.6亿元。
财政存款
亦称“财政金库存款”。财政部门存在银行的货币资金。我国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家金库,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办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出纳业务。财政先收后支的待用款和收大于支的结余款在银行形成财政存款。它分为中央金库存款和地方金库存款,它们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历年结余款、当年财政预算先收后支的待用款,以及当年财政决算收大于支的结余款所组成。财政存款是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的一项重要来源,各专业银行吸收的财政存款都必须上缴给人民银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