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后备基金
在一定的财政年度内,国家预算中设置的用以准备应付意外事故和保证预算资金临时周转需要的资金。由国家预算总预备费、周转金和财政结余三个部分组成。国家预算总预备费是中央和各级预算预备费的总称,它是当年的机动经费。这部分经费在编制预算时,不安排具体用途,预算执行中不发生特殊性临时性需要,不得动用。各级预算的预备费,均按各该级支出预算总额的一定比例设置。一般省 (市) 为3%,民族自治区为5%。对于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个别省区,比照民族自治区办理。中央预备费和地方预备费分别由中央和地方掌握使用。预算周转金是各级总预算为了解决财政收支时间上的不一致而设置的一种供周转使用的资金。财政结余是年度预算执行结果收大于支所形成的差额。包括:(1) 当年应当完成而未完成项目的开支,需要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支出,或者是跨年度项目,当年没有用完而转到下年去的经费; (2) 纯粹的结余,或称净结余。由于财政结余包括这两部分,故又称年终滚存结余。也有人认为,财政后备除包括总预备费、预算周转金和财政结余外,还应包括国家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