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合同cái chǎn zū lìn hé tóngконтр кт(договóр)об арéнде имýщества财产租赁合同见“租赁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property leasing contract当事人双方就财产租赁中相互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按合同规定,出租人应将出租的财产按规定时间和标准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租金标准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双方协商议定的数额付给。财产租赁的标的物,必须是法律允许用于租赁使用的流通物品。 财产租赁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的一种。一方收取一定的租金将财产交给另一方使用,而另一方给付租金并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归还原物的协议。出租方是以一定的租金为代价将财产(经过长期使用仍能保持其使用性能的特定物,如场地、房屋、生产设备等等)交付给承租方临时占有和使用,而不是将财产转移给承租方所有或经营管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交纳期限、租赁财产保养维修费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财产所有权让与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承租方如因某种原因将租赁物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时,须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 合同 继承 ☛ 财产租赁合同出租方将财产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所租财产交还出租方的协议。 财产租赁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的一种。指出租人将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给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归还原物的协议。其特征是: (1) 它是一种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出租人只是以一定租金为代价将财产交付给承租人占有、使用,而不是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 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特定物,而且必须是经长期使用仍能保持其效能的特定物。(3) 财产租赁合同,出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财产交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期间可以转移租赁物的所有权,但原租赁合同对所有人仍然有效。承租人应按规定的用途正当使用租赁的财产,在财产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的财产转移给第三人使用,但不得从中进行剥削或牟取其他非法利益。 ☚ 财产保险合同 财政部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收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的暂行规定 ☛ 财产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的一种。指出租人将财物提供给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约定报酬(即租金),并在租期满后,将原出租财物返还给出租人所签订的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必须明确规定租赁财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按照我国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应按规定计税贴花。 财产租赁合同是出租方将出租的财产交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交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原物归还出租人的协议。经济合同法第23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出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财产交给承租方使用。如果出租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财产新的所有方继续有效。承租方因工作需要,可以把租赁物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但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租金的标准,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签订; 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根据经济合同法第23条第3款的规定,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必须符合下述条件:(1)确因工作需要; (2)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3)不得利用转租进行中间剥削,牟取非法收入。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属于违法转租。 财产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的一种。指一方收取一定的租金将财产交给另一方使用,而另一方给付租金并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归还原物的协议。出租财产的一方,叫出租方; 租用财产的一方,叫承租方。出租方只是以一定的租金为代价将财产交付给承租方临时占有和使用,而不是将财产移转给承租方所有或经营管理。承租方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必须将原物归还给出租方,因此,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只能是特定物,而且必须是经长期使用仍能保持其使用效能的特定物,如场地、房屋、轮船、汽车、机械器具、生产设备,等等。 财产租赁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一方收取一定租金将财产交给另一方使用,而另一方给付租金并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归还原物的协议。其中出租财产的一方,叫出租方;租用财产的一方叫承租方。财产租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财产租赁合同所转移的只是财产的使用权,而不是将财产转移给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只能临时占有合同标的物。(2)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必须归还原物,因而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物和不易消费物,如场地、房屋、轮船、汽车、生产设备等。(3)财产租赁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时,承租人的占有、使用权并不因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遭受损害。财产租赁合同是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的十大合同之一,其适用范围广泛,是我国经济组织实现其经营活动的重要合同形式。 ☚ 加工承揽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 财产租赁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出租方把持有财产交给承租方在一定期限内使用,由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将原租赁财产返还给出租方的协议。财产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财产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租赁用途,租赁期限,提供和归还租赁物的日期,租金标准和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的责任等。承租方对租赁财产有占有权和使用权,但无处分权。如果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可以把租赁物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但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若承租方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在租赁期间内,出租方将租赁财产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时,合同继续有效,第三方应受其约束。在租赁期满时,如果出租方决定再出租或出卖时,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应有优先续租权或优先买权。 ☚ 无效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管理 ☛ 财产租赁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一方 (出租人) 将自己的财产交付他方 (承租人) 使用,他方为此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后返还原物的协议。其法律特征是:(1) 财产租赁合同不发生所有权的移转,而只是租赁标的物占有权和使用权的移转; (2) 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法律允许可供出租的财产,只能是有体物、特定物; (3) 财产租赁合同是有偿、双务的合同; (4) 财产租赁合同虽属于债权关系,但承租人依合同所取得的租赁权具有某些物权特征。在财产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 (1) 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标准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2) 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检查和修理; (3) 在合同终止时返还承租人提交的担保物。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 (1)按照规定的时间或数额向出租人给付租金; (2) 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租赁物; (3) 在合同终止时返还租赁物。 ☚ 租赁合同 保险合同 ☛ 财产租赁合同property leasing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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