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卡利亚1738—1794Cesare Bonesana Beccaria意大利法学家,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之一,刑事古典学派创始人。他出身于米兰没落贵族家庭,曾就学于巴马地方的耶劳大学,也曾在米兰政府的经济部门中担任过官职。青年时代参加“北意大利百科全书派”的激进青年组织。该组织规定每个成员都必须研究和掌握某一特定的课题,并要作出文字汇报。贝卡利亚选定的课题是刑法,1764年他撰写了曾轰动全欧洲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贝卡利亚因此书而出名。他运用自然法理论分析刑法问题,提出“只有法律才能规定惩治犯罪”,“刑罚应当与犯罪相均衡”等思想,创立了古典刑事法学派。 贝卡利亚1738—1794Cesare Bonesana Beccatia意大利刑法学家,刑事古典学派的奠基人。出身于米兰没落贵族家庭。青年时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并加入自称“北意大利百科全书派”的激进青年组织。1764年发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后一举成名。主要观点有:1.犯罪与刑罚皆由法律规定,法官不得任意解释和实行类推;2.决定犯罪轻重的唯一尺度是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3.刑罚应与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不论犯罪人的地位高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而非报复;5.刑罚方法应温和人道,反对酷刑和死刑。等等。其主张在反对封建专横,制定资产阶级刑法方面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