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内特新政Bennett’s New Deal20世纪30年代中期正值经济大萧条,保守党总理R.B.贝内特为挽救其政治失败,1935年1月2日起连续发表广播演说,推行“新政”。 提出改进税制,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失业保险、健康及事故保险金额,改革退休金及农业援助计划。 然而,同年10月举行的全国大选中,贝内特仍遭失败。 1937年1月,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宣布贝内特“新政”大部分内容越权。 贝内特新政Bennett’s New Deal30年代大危机时期加拿大保守党政府提出的一系列反危机政策的总称。由当政总理贝内特倡导实施,故名。贝内特执政时期(1930~1935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空前严重,加拿大经济也遭到猛烈冲击。面对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贝内特政府推行民族主义经济政策,提高关税壁垒,增加失业救济,但始终未能有效地制止经济危机。1935年1月,贝内特政府宣布实行新政,倡导复兴精神,实行国家干预经济,由政府介入福利和劳工事务,同时还提出了缓和劳资冲突的五项改革法案,包括决定最低限度工资法、限制工时法、工业企业每周一次休息法、失业保险法和自然产品销售法等。然而,这些主张还没有来得及付诸实施,贝内特政府便在当年的大选中被击败,五项改革法案也在1937年被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否决。贝内特新政遂以失败告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