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贈比干大師詔并祭文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贈比干大師詔并祭文唐·貞觀十九年(645)刻。太宗 (李世民)御筆撰文,敕命薛純陀書之,以赠比干大師。原石已佚,今存河南汲縣者,係元·延祐五年(1318)之重刻。隸書凡二十三行,行五十字。前六行為詔書,中十行為祭文,末為諸臣銜名及年月。碑陰記韓沖重刻之始末。薛純陁書法瘦勁有力,但經元人重刻,神氣不足,無唐隸之趣,且其中頗有誤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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