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素质tiaozheng suzhi
属幼儿身体素质的一大方面。调整素质或称协调素质,是指力量素质、耐力素质以外的所有其它基本的身体素质的总称。其基本的能力要素包括柔韧性、平衡能力、速度、灵敏性以及协调能力等。将这些能力要素归为调整素质这一大类的缘由是:
❶这些能力要素都与身体的调节和控制能力有关,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神经系统的灵活性和调节控制的功能。而且幼儿的身体素质又是通过身体的基本活动能力体现出来的,而不是像运动员那样专项的身体素质,因此,在幼儿具体的身体运动中很难将这些能力要素严格地加以区分。例如,幼儿钻的活动,既体现了灵敏性的要素,又反映了柔韧性和协调能力等,是这几种能力要素的协同作用作为基础才能得以完成,故很难把它们截然分开。将这些能力要素归为一类,更能突出地体现幼儿身体素质与神经系统调节、控制功能之间多角度、多层次、复杂的统一关系。
❷由于幼儿身心发展水平的局限,这些能力在幼儿期应该综合地、全面地加以培养,不应该过分强调某些能力的培养,也不应该忽视某些能力的发展。将这些能力要素归为一大类,可以消除偏激倾向,有利于幼儿身体全面、协调的发展。
❸这些能力要素与力量素质、耐力素质在特征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所反映的功能类型也有较大的区别,故不可能与其中的任何一项归为一类,这三类身体素质各自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综上所述,在幼儿期可以将柔韧性、平衡能力、速度、灵敏性和协调能力这几种基本的、在功能特征上具有较多相似性的身体素质归为一大类,统称为调整素质或协调素质。从以上分类缘由中可以看出,发展幼儿的调整素质对幼儿神经系统功能的增强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