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不避贵,赏不遗贱 诛不避贵,赏不遗贱(先秦《晏子春秋·内篇·问上》)诛罚时不回避高官,赏赐时不漏掉地位低的人。 ☚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有法而行私,谓之不法 治理 ☛ 诛不避贵,赏不遗贱语出《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意谓惩罚不因为是显贵的人就躲避开,奖赏不因为是地位低贱的人就遗漏掉。喻指奖罚不因人而异,而要因事而宜。诛:谴责处罚。贵:禄位高的人。 诛不避贵,赏不遗贱诛罚不回避官高势大的人,行赏不遗漏贫穷低贱的人。指赏罚贵在公正。语出《晏子春秋·问上》:“诛不避贵,赏不遗贱。不淫于乐,不遁于哀,尽智导民而不伐焉。”[例] 欲使规章取得令行禁止之功,就必须公正地执法,坚持“~”。只有坚持不论亲疏贵贱,一视同仁,唯论功过行赏罚,才能使赏罚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芮明杰等《中国管理通鉴·技巧卷》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