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诗经·鼓钟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诗经》·《鼓钟》鼓钟将将,敲起钟声音铿锵, 淮水汤汤,淮河水浩浩荡荡, 忧心且伤。我的心忧愁而又悲伤。 淑人君子,那善人君子啊, 怀允不忘。想起他叫人怎么能忘。 鼓钟喈喈,敲起钟声音和谐, 淮水湝湝,淮河水滔滔不歇, 忧心且悲。我的心忧愁而又悲切。 淑人君子,那善人君子啊, 其德不回。他的品行正直无邪。 鼓钟伐鼛,敲起钟擂起鼓点, 淮有三洲,乐声回荡在淮上三洲, 忧心且妯。我的心悲哀而又难受。 淑人君子,那善人君子啊, 其德不犹。他的德行将永垂千秋。 鼓钟钦钦,敲起钟声音清脆, 鼓瑟鼓琴,又鼓瑟来又弹琴, 笙磬同音。再加笙磬一起和谐奏鸣。 以雅以南,演奏起雅乐和南乐, 以籥不僭。吹籥歌舞合拍分明。 这是一首描写聆听音乐、怀念善人君子的诗。前三章写耳闻钟鼓铿锵,面对滔滔流泻的淮水,不禁悲从中来,忧思萦怀,于是想到了“淑人君子”,对他的美德懿行心向往之。卒章描写钟鼓齐鸣、琴瑟和谐的美妙乐境。如果透过字面上的这些意思来探究其深层的含义,则会令人感到无从索解,因而朱熹在《诗集传》中也只能说:“此诗之义未详”,“此诗之义有不可知者”。 《毛诗序》称此诗“刺幽王也”。毛传云:“幽王用乐,不与德比,会诸侯于淮上,鼓其淫乐以示诸侯,贤者为之忧伤。”其实诗中所写的音乐皆是雅音正声,与“淫乐”(如郑卫桑间濮上之音)沾不上边,因而郑笺释为:“为之忧伤者,‘嘉乐不野合,牺象不出门’(按语出《左传·定公十年》)。今乃于淮水之上作先王之乐,失礼尤甚。”郑氏是以奏乐地点之不合于礼来解释贤者闻乐忧伤的原因的。其实好的音乐未必不能在外演奏,譬如《庄子·天运》中写到“(黄)帝张咸池之乐于洞庭之野”,就是一例。王安石则称:“幽王鼓钟淮水之上,为流连之乐,久而忘反(返),故人忧伤。‘淑人君子,怀允不忘’者,伤今而思古也。”(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引)苏辙《诗集传》则发挥毛传“幽王用乐,不与德比”之说,云:“言幽王之不德,岂其乐非古欤?乐则是,而人则非也。”意谓乐乃正声嘉乐,而幽王之德无以配之。 接下来的问题是,此诗是不是“刺幽王”。孔疏引郑玄说曰:“郑于《中候·握河纪》注云:‘昭王时,《鼓钟》之诗所为作者。’”孔氏称:“郑时未见毛诗,依三家为说也。”郑氏之说或以为出自韩诗,或以为出自齐诗,其立说的根据就是因为《左传》有昭王南征的记载。此说后人多从之,但也难以成为定论。方玉润《诗经原始》云:“此诗循文案义,自是作乐淮上,然不知其为何时、何代,何王、何事。小序漫谓刺幽王,已属臆断。欧阳氏云: 旁考《诗》、《书》、《史记》,皆无幽王东巡之事。《书》曰‘徐夷并兴’,盖自成王时徐戎及淮夷已皆不为周臣;宣王时尝遣将征之,亦不自往。初无幽王东至淮徐之事。然则不得作乐于淮上矣。当阙其所未详。”这是较为客观持平的议论。而汪梧凤《诗学女为》引《竹书纪年》所载幽王十年春王及诸侯盟于太室,秋王师伐申事及《左传》所载楚灵会于申,说明幽王有东巡之事,且淮水出南阳胎簪山,其地与申、太室均豫川地,以此认定《鼓钟》为写幽王事之诗。由此众说纷纭,可见这实在是一笔纠缠不清的历史旧账。 如果撇开这些陈说,将此诗的主题泛泛地理解为“在奏乐的场合中,思念君子而悲伤”(高亨《诗经今注》),则又过于空洞。事实上诗人是有感而发的,这种感慨折射出他对国运、时代的忧思。从诗的卒章来看,他所听到的显然不是一般的音乐,而是“雅”、“南”之类的周朝之乐,这些音乐与周朝的辉煌历史联系在一起。诗人身处国运衰微的末世,听到这种盛世之音,自然会感慨今昔,悲从中来,从而会有追慕昔贤之叹。方玉润云:“玩其词意,极为叹美周乐之盛,不禁有怀在昔淑人君子,德不可忘,而至于忧心且伤也。此非淮徐诗人重观周乐、以志欣慕之作,而谁作哉?”(《诗经原始》)方氏之论是言之成理的。 诗经·鼓钟
【注】 这是一首描写音乐的诗歌。诗人在淮河旁听到美妙的钟鼓乐队演奏,不禁产生对道德高尚的君子深情怀恋。 本篇旨义,旧说多认定有讽刺寓意,《毛诗序》说是刺 “用乐不比德” (《毛传》语)的周幽王,郑《笺》则认为是周昭王时的作品,昭王于淮上作 “先王之乐”,有违 “嘉乐不野合”的礼规,诗人为之忧伤。由于本篇写作年代今难确考,乐为谁奏及所奏何乐器等亦不明,故毛、郑之解诗旨俱属有说无据,我们只能就诗论诗,把它当作一首描写音乐的作品来看。至于诗人何以闻乐而思 “淑人君子”,这就涉及到古人对音乐的认识。古时,音乐被视为与伦理道德关系密切的一种艺术。《礼记·乐记》云: “乐者,德之华也”,“乐者,所以象其德也。”意思说美好的音乐,是美的人格道德的表徵,听其乐可想其人。“作乐”是极庄严之事,唯有圣人、有德的天子才有资格作乐,“治定功成”之世才能 “兴礼作乐”。所以,诗人淮上闻乐时,会如此低回留连,对“淑人君子”深表仰敬和怀恋。诗中的 “淑人君子”所指不明,可能是古之有德贤人。即便如此,诗人发思古之幽情,却没有忧时伤今之意。方玉润云: “玩其词,极为叹美周乐之盛,不禁有怀在昔,淑人君子,德音不忘,而至于忧心且伤也。” (《诗经原始》) 这种见解在旧说中算较为客观平允的。 本篇所描写的是一支大型钟鼓乐队的演奏,这种乐队在春秋战国时相当流行。乐队以钟鼓为主,有鼓和编磬及管弦乐器笙、瑟、排箫等多种配合组成。在七十年代,湖北随县战国初曾侯乙的墓葬中曾经出土过一个以整套六十五枚编钟及其他配器组成的钟鼓乐队,其规模之宏伟, 声部之全备,使今人叹为奇观。早在春秋战国之际,我国的音乐艺术已经发展到惊人的水平。《鼓钟》一诗以精彩的描写,生动地再现了周代钟鼓乐队的表演,是 《诗经》中的一篇杰作。 用四言诗的形式来描写音乐,殊非易事,而本篇仅用八句三十二字写出一支庞大的钟鼓乐队演奏美妙的乐曲,艺术技巧相当高明。诗人写法别出机抒,无一句正面描写音乐。笔墨全用在写乐器上。描写众多乐器的演奏固然有助于表现演出的盛况,但写乐器非诗人的目的,诗人意在通过描写乐器的演奏来表现音乐的丰富与美妙,用这种 “借宾形主”的手法,达到遗音弦外,使人回味无穷的艺术效果。 诗中写到的乐器众多,但主次分明,详略得宜。诗人重点描写乐队的主器编钟,兼带其余。全诗四章,各章均以 “鼓钟”起句,突出编钟奏出的旋律在乐曲中的主导地位。一、二章的 “鼓钟锵锵”、“鼓钟喈喈”。皆用叠声词来状描钟声。“锵锵”是撞击低音钟甬发出的雄浑低沉的音响,奏出气势磅礴的乐曲前奏。“喈喈”,本是鸟儿“和调而圆亮”的和鸣声,这里用来形容编钟高音部发出的清脆和婉的声响。钟声的不同显示出音乐旋律的变化,由深沉洪亮转而为流畅悠扬和抒情,令人心驰神往。三章言“鼓钟伐鼛”,钟声中出现有节奏的鼓点,隆隆的鼛鼓伴随着金钟长鸣,震撼人心。末章写众乐合奏。这章五句写出钟、磬、瑟、琴等八种乐器和谐奏鸣,是全诗最难措手之处,也是最见精妙的一章。诗人以“鼓钟钦钦”一句领起全章,接下根据不同器乐的性能和弹奏方式,采用不同的写法。如琴瑟同属弦乐,则连用两“鼓”字; 笙、磬一是管乐,一是打击乐,用“同音”一词,则表现异器异声而又协调,且“笙在堂上,磬在堂下”,言“笙磐同音”以见“堂上堂下之乐皆和也”。(《诗经通说》)接下连用三个“以”字连贯南、雅,龠三器,笔法参差历落,可谓极写众乐之能事。然众乐之于编钟,犹群星拱月,各自有声,又都随编钟的主旋律和鸣交响,融汇一体。此章章法虽错综变化,然错综之中见统一,变化多端而又井然有序,成功地表现出乐曲高潮时多声部合奏的那种金声玉振,急弦促管,众音繁会的音乐效果,使读者领略到美妙和谐的音乐境界。前人激赏此诗“写奏乐绝妙,直画出音来”,“诗人之善言如此”! 诗人之“善言”,不仅能用文笔“画出音来”,还善于表现音乐的巨大感染力。 除前三章末尾 《鼓钟》篇描写音乐是富有想象和创造性的。尽管它与后世咏乐佳作如后世被誉为“摹写声音至文”的白居易的《琵琶行》、韩愈的《听颖师弹琴》和李贺的《李凭箜篌引》相比,还显得有些古朴简略,却仍能给人以音乐和诗歌双重艺术美的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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