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梁武帝任免临川王萧宏之官临川王萧宏,乃梁武帝之弟。天监十七年(518)五月戊寅,宏因藏匿杀人犯妾弟吴法寿,而被罢了司徒、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等官职。此前尚有济口之败。过了三天,辛巳即任中军将军、中书监。再过四天,六月乙酉(一日),又以本号 (中军将军号) 行司徒。 司马光对此评论,说:萧宏其人,为将则覆三军,为臣则涉大逆,不杀可以,竟在数日之内罢而复官,王法何在! 此评言之有据,论之成理。 但 “王法何在”?在君王之意!汉臣杜周曾坦率地说过: “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疏为令,后主所是定为法。”意思是,王法是按君王意愿定的,改与不改,一任其意。封建之法,主要是对付老百姓,而且随意性很大。司马光口口声声言法,未必知道“王法”的本质。梁武帝为何不杀有罪的萧宏?他曾坦率地对宏说过:我比你能干得多,不杀你,“念汝愚耳!”一句话吐出了肺腑之音:因为萧宏愚暗,不是对手,留着构不成威胁;不杀之,还可笼罩上温情脉脉的面纱。司马光写了此语,可谓画睛之笔,惜未揭示本质,可谓智者一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