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唐廷诱杀变兵唐中叶以降,藩镇气焰嚣张,变故多端。元和十四年(819),兖、海、沂、密观察使王遂,原是钱谷吏,性狷急,无远识,以严酷为治,引起将卒愤怨。役卒王弁等五人密谋起事,杀了王遂等人。王弁自称留后,号令众人。朝廷闻知变乱,以曹华为沂、海、兖、密观察使,诱杀了王弁,又诱杀士卒一千二百人。 司马光对此发评,认为唐廷委任非人而致乱;讥贬“以天子诏书为诱人之饵”,又滥杀众人。这样,就使士卒猜疑将帅,上下矛盾,“如寇仇聚处,得间则更相鱼肉”,何时才能消弭祸乱呢!他指出,宪宗之所以不能削平僭乱,就在于“徇近功不敦大信”之故。此论有理。这与论者强调君主“仁、明”而讲求大信的一贯主张相吻合。 诱杀之术,与兵不厌诈,在策略思想上有何异同?这是可以思考的一个问题。司马光对诱杀与设诈加以贬斥,可能主要是从立政着眼,而不大考虑军事策略。他指出委政非人而致乱,诱杀过滥而失众,无论如何,都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