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证据的审查判断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证据的审查判断

办案人员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其真伪,找出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确定其证明力,进而就案件事实真相作出结论的活动。我国对证据的审查判断,遵循忠于事实真相的原则,要求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遵循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作到证据确实、充分。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审查判断证据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证据的基本方法有:(1)单个证据的审查。对收集来的每一个证据逐一进行审查,包括审查每个证据的来源;证据形成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因素;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对证据本身所提供的内容进行分析,注意前后是否一致,自身是否存在逻辑矛盾,内容是否合乎情理;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2)全案证据的综合审查。将各个证据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分析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及产生矛盾的原因;将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分析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有无矛盾,审查全案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方向是否一致,最后全面评价根据所有证据是否对案件事实得出唯一的结论。单个证据的审查和综合审查判断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通常是交替进行的。在侦查、审理中,经审查判断证据,认为收集的证据不充分,不能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或无罪的处理。西方国家诉讼中的审查判断证据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采取自由心证原则,根据法官、陪审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内心确信来进行判断和认定。


证据的审查判断

司法机关审查和鉴别证据的真伪和证明力并对案情事实作出结论的活动。任何一种证据制度都要求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但不同的证据制度,在审查判断证据时所遵循的认识路线和法律原则有着根本的区别。我国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审查判断,遵循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忠于事实真象的原则。要求“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认定案情事实,必须作到证据确实和充分。审查判断证据的基本方法,一是进行个别审查,即对每项证据本身进行审查,查明该项证据是否确实,与案件事实是否有关联,收集程序是否合法;二是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分析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认定案情事实是否充分。个别审查判断和综合审查判断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通常是交替进行的。我国刑事诉讼中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还必须遵循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不能是认定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唯一根据;没有口供但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则可以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在侦查、审理中如果仍收集不到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就应以无罪对待,但并不妨碍在发现新的证据时重新对该案进行侦查和审理。西方国家诉讼中的审查判断证据,一般都采取直接原则,即对一切证据都要当庭进行审查,对证据的判断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则采取自由心证原则,即根据法官、陪审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内心确信来进行判断和认定。对证据的证明力和可采性,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有所不同。英美法系国家有许多具体规则,大陆法系国家则原则上没有限制。就证据的证明要求来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刑事诉讼中没有区别,都要求必须达到不容有任何合理怀疑的程度。苏联在诉讼中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实行直接原则和内心确信原则。

证据的审查判断

司法机关审查判定证据材料的真伪及其效力的活动。西方各国实行自由心证原则,即由法官根据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建立的内心确信来自由判断并决定证据的取舍。苏联诉讼法规定了内心确信的原则。中国实行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遵循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在对每一个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判断的同时,还要对全案证据的真实性、充足性和合法性综合审查判断,力求作出确凿无疑的结论。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合法的要求,不得据以认定案情。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0: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