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材料的划分即指工程量或计价计算方面的范围划分,分清建设与施工单位双方的责任,以免供应上漏项或重复,便于定额计价、预算编制和进行计划管理。 一、凡属下列情况者为设备:(1)机电设备及其带来的配件、备件; (2)按设计图纸制造的非标准设备; (3)复杂的大型部件,如高炉冷却水箱、焦炉炉门等; (4)施工现场按图纸制造的简单容器;(5)随设备带来并计入设备出厂价格内的一切材料均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不论随设备带来与否一律由设备费开支,如齿轮箱内的油、变压器内的油及化学水处理用的化学药品; (6)各种计量器、控制仪表及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等。 二、凡属下列情况者为材料:(1)不随设备带来的,须在施工现场安装时加入者,如瓷卷、砌体防腐内衬等 (由施工单位供应,但其费用在设备费内开支); (2)按现场实际情况,习惯上把规模小、价值低的量测控制设备及特殊规定者均视为材料,如灯泡、电铃、测微光度计、阀门、开关等;(3)设备安装价目表中的全部安装耗用材料,包工包料的其费用概由施工单位支付; (4) 金属结构构件、平台、栏杆以及不随设备带来的,或在安装时加上的配件,如保护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