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修直
原名卓然,字西溪,江苏无锡人,1880年生。日本中央大学法科毕业。曾任江苏提法司科长,苏州私立法政学堂教习,浙江高等审判厅推事、代理厅长,浙江官立法政学堂教习,大理院推事等职。1924年11月任北京政府国务院印铸局长。1927年任上海市法制室主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 同年10月任交通部秘书长。1928年12月任交通部参事。1935年7月任内政部常务次长。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汪伪华北电信电话株式会社总裁、北京华侨协会理事等职。1937年12月任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民会厚生部部长。1938年3月任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司法行政部部长。1945年2月任伪北平市市长。1954年在北京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