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刑
儒家典籍中记载的古代刑法的总称。 《尚书·舜典》:“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象,比照。典刑,常刑,指五刑。 流宥,流放之刑。 鞭、扑,杖挞之刑。金,用金赎刑。 眚灾,过失犯罪。肆赦,宽赦。 怙终,恃恶不改。 贼,杀,死刑。 据载,舜作五刑:鞭、扑、金、肆赦及贼。引文谓人们犯了法,比照五刑量罪给以处罚,即“象以典刑”。 典刑一词,又另有含义,即典型、典范之义。《诗·大雅·荡》:“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典刑意谓前代贤者遗留下来的典范事迹,足以令后人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