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同义异又称二义同条、二训同条。《尔雅》训释词语方式之一。指在同一组被训释词中,有的是训释词的甲义,有的则是训释词乙义。如《释诂》:“台、联、赍、畀、 卜、阳、予也。”台、朕、阳是“我”义,赍、畀、 卜则是“赐予”义。这是因为训释字“予”不止一义造成的。 训同义异 训同义异训诂条例之一。即训释语相同的一组词,其意义并不相同。这是因为训释语是多义词,故被释语有的取训释语的甲义,有的取其乙义。如《尔雅·释诂》:“育、孟、耆、艾、正、伯,长也。”训释词同是“长”,但在被释词中,“育”是“长养”义,“孟”“耆”“艾”是“年长”“长老”义,“正”“伯”是“官长”义。又如《尔雅·释诂》:“栖、迟、憩、休、苦、㕟、齂、呬,息也。”训释词同是“息”,但被训释词“栖”“迟”“憩”“休”“苦”是“止息”义,“㕟”“齂”“呬”是“气息”义。 ☚ 同字异训 歧训 ☛ 训同义异训诂条例之一。亦称“二义同条”。即训释语相同的一组词其意义并不相同,其中有的取训释语的甲义,有的则取训释语的乙义。例如《尔雅·释诂》:“台、朕、赍、畀卜、阳,予也。”“台”等六字虽同训“予”,但它们的意义并不相同。其中, “台”、“朕”、“阳”取“予”的第一人称代词义,而“赍”、“畀”、“卜”则取“予”的“给予”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