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不协调理论renzhi buxietiao lilun
一种解释人的心理平衡机制的心理学理论,是由社会心理学家费斯廷格在克雷奇等人心理场动态平衡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认知不协调理论中,认知的含义十分广泛,可以是任何一种观念,包括知识、思想、态度、信念;也可以是对行为或事物的意识或知觉。每一种观念或知觉都构成一个认知元素。认知元素之间的关系有无关联、协调和不协调三种。两个相互关联的认知元素的关系若符合于通常的推理原则,则二者就是协调的。如“我品行高尚”和“我帮助了别人”这两个认知元素的关系就是协调的,而“我品行高尚”与“我此举损人利己”就是不协调的。因为按照通常推理原则,品行高尚者不应当损人利己。
认知不协调的强度,是由不协调所涉及的两个或两组认知元素对于个人的重要性来决定的。所涉及的认知元素越不重要,则不协调的强度越低。反之,所涉及的认知元素越重要,发生不协调时,强度也越高。如果一种认知元素不只同某一单一的观念或知觉有关,而是同其他许多认知元素之间有着性质和水平不同的广泛联系时,这时的不协调的强度就是这些联系加数的结果。
费斯廷格认为,认知不协调一经出现,就会激发机体处于紧张状态,使人产生不愉快的情绪体验。在这种情况下,人的避免焦虑、肯定自我、保持认知协调的倾向会推动人设法减轻或避免这种不协调状态,恢复心理的平衡。心理学家证实,认知不协调所诱发的机体状态和过程与生物性内驱力所激发的机体状态和过程是类似的。在这个意义上,认知不协调所起的动机作用同生物需要一样强烈而持久。
减轻和消除不协调的方式通常有三种。第一是改变或否定认知因素中的一个。如当“吸烟致癌”与“我每天吸烟”二者出现不协调时,可以通过戒烟或不承认吸烟会致癌来使认知上恢复协调。第二是改变一方或双方的重要性或强度。如上例可以通过减少吸烟量或相信吸烟不一定致癌来减轻不协调。第三是在不协调的两个认知元素之间加入一个或多个能弥补二者距离的新认知元素,使原来不符合推理原则的两个认知元素通过新的认知元素构成合理、协调的联系。如在前例中,我们可以仍然相信“吸烟致癌”,也“每天吸烟”,二者之间的协调可以通过新的认知元素“吸烟可以提神”“增加工作效率”,“吸烟有害也是值得的”,或“我不吸烟就无法工作,就跟得癌症也差不多”来实现的。
认知不协调理论在教育上有广泛的应用意义,对培养学生学习的内在动机,对人和事物的积极态度及道德行为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大量心理学研究证明,提供信息说明人们学习是有内在动机的,通过认知协调机制,人们会逐渐过度到自觉保持内在动机和学习行为之间的协调;提供信息让学生们相信自己是正直、有自尊、有道德的人,为了维护认知上的协调,他们会倾向于自觉地作出道德行为而抗拒不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