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外基本建设
“计划内基本建设”的对称。指未列入国家或地方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一切建设。主要包括: (1) 国家规定允许不纳入计划的建设。如1982年的“十不算”,1985年的“五不纳入”。(2)以国家允许不纳入计划的项目名义,改头换面上的基本建设。如新建项目以拆迁或技术改造项目名义上马,国营企业项目以集体企业项目名义上马,把限额以上的项目化为若干个限额以下项目以零星土建名义上马。(3) 计划内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和扩大投资额。其中,(1) 是合法的或合理的,是根据某一时期为执行某项政策而规定的临时性措施,或是为了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管理的合理规定; 而(2) 和 (3) 则是既不合法又不合理,其结果是造成投资规模膨胀,破坏物资供求平衡,影响国家计划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