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jǐngzhǎng〈名〉指警察中担任小队长、班长、组长等职务的人。 ◇ 移民服务部由两位警官组成,他们是朱利安·德·弗格莱尔警长和警官赫尔曼·胡维那。(人民日报.1995.1.21) ◇ 攻克大案要案,多次荣立战功,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也被选拔为副科级,聘为探组警长。(人民日报.2000.1.19) 警长警官名。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与巡官、警士合称“巡官、长、警”,分别负责警管区内的警察事务。参见“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