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兴元元年(公元784年)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兴元元年(公元784年) 五月乙未,安西四镇节度使郭昕、北庭都护李元忠加左右仆射。 《旧唐书·德宗本纪上》 秋,七月初,上发吐蕃以讨朱泚,许成功以伊西、北庭之地与之;及泚诛,吐蕃来求地,上欲诏两镇节度使郭昕、李元忠还朝,以其地与之。李泌曰:“安西、北庭,人性骄悍,控制西域五十七国及十姓突厥,又分吐蕃势力,使不能并兵东侵,奈何拱手与之!且两镇之人,势孤地远,尽忠竭力,为国家固守近二十年,诚可哀怜。一旦弃之以与戎狄,彼其心必深怨中国,他日从吐蕃入寇,如报私仇矣。况日者吐蕃观望不进,阴持两端,大掠武功,受赂而去,何功之有!”众议亦以为然,上遂不与。 《资治通鉴·唐纪四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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