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斗士
本意“剑斗士”,古罗马专门从事格斗的人。多为战俘奴隶。前3世纪前,伊达拉里亚人举行宗教仪式时要提供人殉,办法是让牺牲者在决斗中互相残杀,罗马人的角斗从这里学得。前264年,布鲁图兄弟在其父的葬仪上组织了三对角斗士的格斗,是为罗马首次有记载的角斗。以后民间私人举行角斗的规模逐渐扩大,人与人的拳斗发展成人和猛兽的搏斗或人与人的刺杀。罗马共和国后期和帝国早期,兴建了角斗剧场,开设了角斗学校。皇帝在庆祝胜利和节日举办上万人参加的角斗,时间持续100多天。角斗士染血黄沙,死亡枕藉,市民却以欣赏流血为乐,皇帝与贵族则以此炫耀威严和奢侈,对奴隶杀一儆百,对市民拉拢腐蚀,约5世纪初,古罗马角斗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