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区域又称“计划区域”。人们在进行经济决策与规划时,按照一定的政策目标而界定的区域。一般是根据某一方面的需要,将目标地域划分为若干部分,以便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从而调节、干预区域发展。例如,日本1962年制定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将全国分为过密地区、整备地区、开发地区三类规划区域。根据不同需要而划分的各种类型的经济区实际上就是一种典型的规划区域。规划区域既可以按照均质性划分,也可以按照节结性划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要综合考虑流域规划以及防洪、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一般说来,节结区域是比较理想的规划单元。规划区域的规模大小视规划的目标与功能而定。其边界的确定,可适当照顾行政区划体系的相对完整性,以有利于基本数据的收集和政策的贯彻实施。 |